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

看問題/「垃圾」選制繁雜 義政府向來短命

〔編譯張沛元/綜合報導〕義大利現行選舉制度既繁複又充滿爭議,甚至被嘲諷是「垃圾」法;但儘管各界都同意該法應予修改,但政治人物卻無法在應以何種新法取而代之上取得共識。以下簡要說明義大利選舉制度:

義大利國會分為眾議院(下議院)與參議院(上議院)兩院,下議院有六百三十個民選席次,十八歲以上公民皆可投票;參議院有三百一十五個民選席次與四席終身席,二十五歲以上公民才可投票。兩院民選議員任期皆為五年,今年大選改選兩院所有席次;取得席次方式大致根據比例代表、政黨名單與紅利席次,並設有各種取得席次必須達到的門檻,促使各政黨結盟以爭取席次。

下議院紅利席次 政黨需結盟

始於二○○五年現行下議院選舉制度既新且複雜,主要原因在於採行比例代表制,以及得票最多的政黨或聯盟可額外多拿席次的紅利制度;但若要取得紅利席次,必須跨越若干得票門檻。最後,下議院最大贏家的政黨或聯盟的席次若不足四百三十席(相當於取得五十四%的下議院席次),會額外配發席次給該政黨或聯盟,這就是所謂紅利席次,也是促使各政黨結盟的原因,可確保組成的政府享有堅實民意基礎。

參議院的選舉制度與下議院類似,只是形式被從全國性大選轉換為區域選舉,此外,各區同樣也針對取得席次設定有各種門檻(但與下議院的門檻不盡相同)。此外,在某個區域贏得最多席次的政黨或聯盟,在該區席次會自動增加到五十五%(若原始席次未達五十五%)。但跟下議院不同的是,參議院並無保障某政黨或聯盟能在全國各區取得多數的機制,也就是沒有類似下議院的紅利席次制度。

兩院享相同權力和權利

義大利國會兩院幾乎享有相同權利與權力,在這其他歐洲國家國會制度中顯得相當獨特。不僅是預算,義大利國會兩院皆可立法,唯法案必須要在兩院都過關才能生效。

70年來僅一屆政府做滿5年任期

義大利在二次大戰後廢除君主制度改行共和,有總統(不具太大政治意義)、總理與國會兩院;義大利政府向來以動盪不穩聞名,一九四五年以來僅一任政府做完五年任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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