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

老公嬌生慣養 婆婆買我來照顧他

萬梅坐定後抿抿嘴唇,似乎在思考從哪兒說起,好一會兒擠出一句:“為什麼我命中註定,總要為男人犧牲?……唉!可能是命吧。”這種自問自答好像讓她的煩惱情緒得到些許緩和。整個講述中她都對自己為男人付出太多而心不甘情不願煩躁著。

為瞭頂我爸爸的職,我進瞭公司。在校時,我的學習成績一直很好,作文更是我的特長。所以,進公司後不久,公司裡的黑板報、墻報全交給我瞭。我們的公司老板是個女的,我對她很敬畏。聽說公司老板的兒子也在我們公司裡,但我從來沒有見過。

兩年後,我調動到會計崗位。這時,公司老板看中瞭我,讓工會肖主席跟我爸爸說媒。我爸聽瞭,一改進公司前對我“不許過早交男朋友”的告誡。他滿口答應,還顯得很激動。我心想,爸媽都同意瞭,那就好吧。

見面地點安排在友好商場。公司老板的兒子叫鄧傑,他是由肖阿姨陪著來的,我不好意思看他,叫瞭一聲肖阿姨後就低下瞭頭。肖阿姨走時,我還羞得抬不起頭來。好一會兒,我一直在等鄧傑開口主動和我說話,可除瞭周圍的嘈雜聲外,我聽不見他的聲音。我突然感覺他是不是走瞭,就猛地抬頭一看,這一看,讓我禁不住“卟”地笑出聲來。因為他沒走,也低著頭,臉像潑瞭血似地比我還紅。

我們就這樣“談朋友”瞭,沒有談情,沒有說愛,就是確定瞭這種關系。星期天不是他來我傢,就是我去他傢,而多半是我去他傢。因為他來我傢,除瞭坐著還是坐著,不是看書就是看報,有時跟我爸下下象棋,顯得很不自在。偶爾我們也看看電影,但都是他媽媽弄的票。

這樣的“戀愛”一談就是五年多。我剛夠23歲晚婚年齡,我們就結婚瞭。

老公嬌生慣養太懶 婚後的辛苦難以言喻

鄧傑雖然比我大三歲,但白白凈凈的他什麼事也不會幹,也懶得幹。公公說,他是被他媽寵成這樣的。學校的學工學農勞動,婆婆從來不讓他去,親自到學校跟老師請假;後來下放,三個姑子都下去瞭,卻給他辦瞭病殘留城。起先我們跟著婆婆一起住,我讓他學著做點事,他做不好,我就說他。婆婆聽見瞭就說:“你一個女人,在娘傢都做慣瞭的,做瞭不就算瞭,擺(漢話意為故意為難人)他做麼事呢?”未必他隨麼傢務事不做,全指望我?我心裡這樣想,但不敢說出來。跟婆婆住的那幾年,真是攢瞭一肚子悶氣。

記得有年冬天,兒子還不到一歲,發高燒,我們去四醫院,我背著一個大包,還抱著孩子,鄧傑就拎一小包,跟在我旁邊。後面有兩個女人議論我們。一個說:這男的怎麼讓老婆又抱伢又背包啊?太過分瞭。另一個女人說:這男的肯定是這女人的熟人,看她拿的東西多瞭,幫個忙的。我聽瞭,真是心酸啊。

有一次,傢裡買烽窩煤,人傢幫我送到樓下瞭,但要轉到樓上來。我讓老公一起搬,我跑瞭三四趟,他還隻跑瞭一趟。我氣得罵瞭句:“不像個男人!”他卻大聲地吼我說:“我又不是搬運工。”“那我是的,好不好。”我們吵起來瞭。正好婆婆回來瞭,她不說她兒子,卻訓我說:“他哪是做這些事的人呢。你多給點錢送煤的,讓人傢送上樓不就行瞭。”我含著眼淚把煤搬完瞭,一個人坐在房裡哭。

後來,婆婆又分到一套房子,就搬到大套去住瞭,我們總算單獨生活瞭。在磕磕絆絆、吵吵鬧鬧中,鄧傑總算能夠幫著做點傢務事。但我感覺這日子過得窩心地煩。因為,嫁給他,我什麼角色都有瞭,像他的媽媽、姐姐、書記、保姆,就是不像妻子。每次與老公慪氣,不僅在婆傢找不到傾訴的對象,就是娘傢也容不得我訴苦。因為,婆婆幫我大妹解決瞭工作問題,我爸媽還覺得欠婆婆的人情。因此,不管三七二十一,都認定是我的錯,從不讓我在娘傢呆一天。而老公總能在他媽媽的庇護下,嬌生慣養地過著很悠哉的生活。

  不想再繼續侍候這個嬌生慣養的公子

那幾年,也多虧婆婆得勢,我們跟著沾點光。不僅是吃的喝的,就是工作也是想幹麼事就幹成瞭。鄧傑因為單位搞計件考核,他老是拖車間的後腿,當廠長的婆婆自然十分尷尬,不好開展工作。她就把兒子調到同系統的另一個單位搞工會工作瞭。而我想搞銷售,也如願以償地到瞭銷售崗位。

也感謝這個崗位給我現在謀生打下瞭基礎。我搞銷售沒幾年,廠裡就開始不景氣瞭。在廠裡尚存一口氣的時候,我就提前辦瞭停薪留職。我利用工作建立起來的業務關系,與人合作,開瞭一個小店,經營小電器產品。可生意做好瞭,合夥人卻跟我鬧翻瞭。兩個人總要走一個,我決定出錢留店繼續經營,讓她走人。可是,我當時拿不出這筆錢來。在生意上翻跟頭的同時,我也在跟鄧傑鬧離婚。我不想再繼續侍候這樣一個嬌生慣養的懶公子。我們鬧瞭幾年,我想再不鬧出個結果來,我這輩子就混過去瞭。這時,婆婆對我說: “這筆錢,我幫你出。”我說:“如果我跟傑傑離婚瞭,你也肯幫我?”“我瘋瞭啊!”婆婆一下子提高瞭嗓門吼道:“我幫你是想幫我兒子唦!你跟我兒離瞭,我把錢往水裡丟啊!”

我知道這個結果。我還是自己想辦法借到瞭錢。把門面撐瞭下來。

離婚的事,因為我父母和婆婆的幹涉,又拖瞭幾年,2000年才終於離成。退瞭休的婆婆仍然幹煉精明,不僅不讓我帶兒子走,而且還讓我凈身出戶。這些都沒關系。比起讓我一輩子代替她去侍候她那嬌生慣養的兒子,我後半輩子還是賺瞭。離婚後,雖然娘傢半年不讓我登門,雖然不能天天看見兒子,但我還是過得高高興興的,有種翻身得解放的快樂和輕松感。

  除瞭操心生意 在傢裡我變成公主

原來我店裡請瞭兩個女的,但送貨時因為她們搬不動,我還得另請搬運。我買瞭一輛客貨兩用的小車,送貨時還得我親自跑。弄得旁邊店裡的人都說,我請的是兩個老板,自己倒成瞭打工的。有一次,路上碰到同學,閑聊時,就談到這事上。她立即推薦她哥哥大周,說她哥單位垮瞭,正找工作呢。我沒答應。我不想用太熟的人。後來,同學又親自跑到我店裡來,說她哥哥會開車,做事蠻認真,幹活輕一點重一點都沒關系,工資也要求不高。建議讓那兩個女人走人,她們所幹的活,她倆的工資都歸她哥。說得懇切也實在,讓我無法拒絕。我就答應瞭。試用過後,果然非常好。因為他會開車,我又免去瞭送貨之勞。我就把他的工資也漲瞭幾百塊。

不久,大周建議我在店裡搭個閣樓,他幫我值班,說有個人守著店裡安全些。店裡空高有3米多,我原來就想搭起來,還可以堆貨。經他這一提,我立即交他實施。生意上有瞭大周,我感到輕松多瞭。

後來,同學告訴我,她嫂子嫌她哥沒用,不會賺錢,剛剛離瞭婚,他哥連房子也沒得住的。我這才知道大周主動要幫我看店的目的。但我沒有說破此事。畢竟這也合我意。

天長日久的,我和大周有瞭感情。我不明白,他老婆怎麼會離開他。大周是一個非常會疼女人的男人。我們真正走到一起,是2004年春天,我的右腳被石頭砸瞭,去醫院拔瞭腳趾甲。那份鉆心的疼,那些時的生活不便,全是大周為我分擔。真的,我感受到被一個男人呵護的幸福,這是我結婚十幾年來從沒有感受過的。我覺得被男人照顧好溫馨啊。生活中有瞭大周後,我除瞭操心生意上的事以外,在傢裡我簡直就是公主。

給他三萬分手費 瞭卻瞭這段感情

後來生意不好做瞭,我就把店盤出去瞭。因為從前搞過會計,於是,朋友做酒店讓我去幫他做會計。反正暫時沒找到好的項目做,我就答應瞭。可大周沒有瞭工作。我曾介紹他去給一個開的士的朋友“挑土”跑夜班,但幹瞭一年不到,他說白天睡不著覺,晚上精力不好,受不瞭。後來,他妹也介紹過一份工作,也沒做長就不幹瞭。

沒工作的他整天就在傢裡上網走棋、鬥地主,玩遊戲。我因為在酒店吃飯,就回傢睡個覺,所以我那個傢幾乎成瞭大周的傢。我還要給錢他吃飯,穿衣。我幾乎養瞭他兩年多。本來因為這種狀態我們就有瞭矛盾,加上他經常找我拿錢,一會兒是兒子需要,一會兒是姑娘需要(罰款生的),總有要錢的原因。不給時,他就說借。他怎麼不想想,我憑什麼要為他兒女盡責任,我自己還有兒子呢,我現在也在靠打工生活呢。我賺的那點錢,不能都幫瞭他的孩子呀,我得留給我兒子呢。況且他自己還吃著我的住著我的呢!

日子過到這份上,就過不下去瞭。我再怎麼渴望男人的呵護,也不想養一個閑著的男人。我提出分手。讓我瞠目結舌的是,大周竟然提出要分手費。我簡直像不認識他似地,但最後,我還是給瞭他三萬,瞭卻瞭這段感情。

想想這幾年曾有過的幸福,像是我用錢買的,太傷心啊!(圖片來源:pconline攝影部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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